[摘要] 刘先生租赁了王先生的房屋,租期为7年。期间,王先生将房屋转让给了汤女士。过户后,汤女士以其为房屋 人为由,要求刘先生立即搬离。刘先生认为王先生未事先告知房屋转让的事情,并且其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刘先生租赁了王先生的房屋,租期为7年。期间,王先生将房屋转让给了汤女士。过户后,汤女士以其为房屋 人为由,要求刘先生立即搬离。刘先生认为王先生未事先告知房屋转让的事情,并且其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律师认为: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 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 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所以,汤女士通过买卖的方式取得房屋 权之后,应当继续履行刘先生与王先生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否则将承担违约的不利后果。
需提醒注意的是: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在本案中,汤女士无权要求刘先生在租赁期内搬离,但是有权从刘先生处收取租金。另外,如果王先生确实没有通知过刘先生该房屋要出售的话,刘先生有权主张其优先购买权。
所以在购买二手房时,建议大家充分了解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经出租,如果出租,租赁期限是否快到期,以确保自己购买房屋的目的得以实现。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