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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供热的那些事 附供热主管部门及各供热企业投诉电话

大庆网综合  2016-12-27 13:03

[摘要] 天气一冷,供热成了咱大庆百姓关心的头等大事。你家热不热、温度达不达标?供热企业服务好不好?你是不是满意?大庆网小编汇总了一些关于供热的常见问题,赶紧收藏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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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相关问答

1、什么时候开始交热费,截止时间到哪天?

答:看供热单位的交费通知,即可开始交费。截止时间为:实行热计量的用户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热企按面积预交全额热费,待供热期结束后,按实际计量情况结算热费,多退少补;未实行计量收费的用户应当于供热前向热企交纳不少于50%的热费,剩余热费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热企交纳。

2、购买房屋赠送的阁楼、地下室等需要交热费吗?

答:视情况而定。居民供热面积的确定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超出房屋所有权证标明建筑面积且有采暖设施的部分,应收取相应的费用。

3、楼上邻居擅改暖气片造成我家被淹,谁应承担责任?

答:因擅自拆改供热设施或对供热设施保温不当,淹了邻居造成经济损失,由改动的用户负责赔偿。

4、公建单位的暖气片坏了需要维修,这笔费用应由哪一方支付?

答:非居民用户的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养护、清洗、除锈由产权人(单位)负责。

5、网上缴费如何领取正规的发票?

答:在市热力集团网站缴费成功后,会出现一个界面,里面有市热力集团公司所有收费厅的名称和联系电话,用户方便到哪个收费厅领取就可以选哪个,只要一个月内本人持缴费卡、有效身份证件到缴费大厅领取就可以了。如果人在外地,可以和选择的收费大厅进行电话协商,请其帮忙保存,等方便时来柜台取发票即可。

6、如果供热不达标,退费标准是什么?

答:用户室内温度低于18摄氏度、高于16摄氏度(含16摄氏度)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30%;室温低于16摄氏度、高于14摄氏度(含14摄氏度)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室温低于14摄氏度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属于热源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先行赔付,再向热源单位追偿。

7、室内温度检测应有哪些步骤?

答:一是检测人员进入室内,选取检测点;二是在测温环境和测温仪器达到稳定的工作状态后开始读数,每间隔数读数一次,少读数四次;三是取每次所测温度的算术平均值为终的检测温度值,计算结果到小数点后一位;四是检测人员应将检测的时间、室内的散热器遮挡情况以及室内门窗的关闭状态、检测时室外气温情况、室内其他冷、热源对测温的影响情况进行记录;五是各检测点的测温结果计算平均值为终的室温检测结果。

8、如何申请测温退费?

答:经双方确认测温结果后,如无争议并确认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按规定标准退费;如有争议,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测温第三方或供热管理部门予以确认。确认室温不达标后,供热单位按规定标准退费。

9、哪些属于窃热行为?

答:按照《黑龙江省供热条例》规定,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窃用供热用水;损毁供热设施、擅自增加散热片;在管线上私接循环泵,都属于窃热行为。

10、特殊群体缴费能否预约上门服务?

答:如果有特殊群体要求,比如家里有病人、小孩等需要照顾,不方便到营业厅缴费或是行动不便的,可以和辖区收费厅进行沟通,提前预约后,收费人员会上门服务。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只有催费员才会主动到用户家敲门,而催费员是没有权力收钱的。市热力集团工作人员上门收费时,都是2人或2人以上一起去,会身着工作服、佩戴工牌,去时还会提前帮用户开好正规发票。采暖费以刷移动POS机的方式收取,不可能收取现金。

11、窃热怎么处罚?发现窃热如何举报?

答:对擅自在供热设施上私接管道或加装放水装置;擅自在供热设施上加装循环水泵;采用其他方式盗取城市供热热能、热水的行为,将进行依法查处。

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黑龙江省供热条例》有关规定,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举报电话为6070000、6070099。同时,对举报有功者市热力集团将给予适当奖励。

12、新建住宅年应怎样交纳热费?

答:新建房屋未交付购房人使用前的热费,由建设单位交纳。对于供热期间新入住的住户,供热单位应当按其入住时间收取热费。

13、新入住的楼,因暖气管爆管跑水冲了楼下住户,应由谁担责?

答:新建小区,前两个供暖期,室内采暖设施都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在质保期内出现损失,由开发商来赔偿。

14、低温户如何申请测温?

答:如果发现用户室内温度低于18摄氏度,应当首先拨打报修电话,如果维修后温度仍不达标,再到集团申请测温。我们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8内进行现场测温,因供热单位原因未进行现场测温的,视为供热室温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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