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以为戒!交警部门曝光一批交通违法行为人
东北网5月14日讯 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仅仅需要交警部门的严格执法,更需要广大市民朋友的积极参与和配合。您良好的驾驶行为,将直接影响整个交通环境。
5月10日,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一批曝光来袭,望各位新老司机引以为戒,筑牢底线,依法行车,遵守交规,安全驾驶。
交通违法行为人名单:
1、羿x国,2019年5月3日,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大同区萨城岗时,被巡逻民警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为228.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追究刑事责任。
2、潘x,2019年5月7日,驾驶无牌机动车行驶至九区岗,被民警当场查获,处以暂扣机动车、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3、黄x伟,2019年4月21日,驾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报废车辆行驶至让胡路区宏伟六队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7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强制报废机动车的处罚。
4、李x志,2019年3月20日,无证、饮酒后驾驶无牌轻便摩托车行至杏七路路口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为21.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2700元的处罚。
5、孙x迪,2019年5月6日,饮酒后驾驶小型机动车行驶至广育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为42.1 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6、刘x旭,2019年5月8日,醉酒后与他人发生口角,民警调查期间发现其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移交交警支队后,对其进行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为110 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
7、雷x全,2019年4月29日,饮酒后驾驶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杜蒙县泰康镇二中时,被民警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为4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8、高x远,2019年05月06日14时10分,饮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行驶至北三环路时被民警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为42 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处以罚款2500元、驾驶证记24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9、王x国,2019年4月12日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铁人大道独立屯灯岗时发生交通事故,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为113.6 mg/100ml,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井x君,2019年5月3日,饮酒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让胡路区喇嘛甸镇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为29.2mg/100ml,处以行政罚款2700元的处罚。
11、董x彬,2019年5月8日,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让胡路区商厦岗时被执勤的民警查获,处以罚款700元的处罚。
12、李x新,2019年05月08日,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行驶至肇源县北环大街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
13、刘x明,2019年05月07日无证、饮酒后驾驶无牌四轮电动车行驶至肇源县中央大街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为41.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14、曲x洋,2019年05月06日,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至肇源县北市场东门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
15、夏x柏,2019年05月09日,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行驶至肇州县肇州镇西三道街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为67mg/100mL,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允许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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