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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暑期打工谨防“7大陷阱” 被骗请及时报案

大庆网  2019-06-28 08:33

[摘要] 学生暑期打工谨防“7大陷阱” 被骗请及时报案

东北网6月27日讯 临近7月,虽然暑假还没正式到来,但是我市部分参加完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和大学生已经开始着手“找工作”了。

暑假是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求职高峰,不少学生为充实假期生活和锻炼自己,会加入暑期工行列。学生急着找份兼职,商家也正好利用暑期弥补人手空缺。然而,在暑期工市场火热的现象下,暑期工的权益保障也成为值得关注的事情。

为防止学生暑期打短工上当受骗,记者从警方和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了近年来常见的一些用工陷阱案例,整理了一些关于暑期工求职方面的注意事项,以此提高广大学生们的自我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陷阱一:非法中介骗介绍费

今年年初,在我市某大学读大二的孙某就想通过中介找一家公司打工,一来是利用假期赚点钱,二来也是锻炼一下自己,积累一些社会实践经验。

可没想到,在交了100元中介费用后,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中介公司也不给他退还中介费。据了解,这样的情况,并不罕见。

许多非法中介看准在校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又挣钱心切的心理,在收取中介费后却不履行合同,不及时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或者给学生找一家招聘公司,但这家公司又会以种种名义推脱;更有甚者,等学生交钱后,工作没落实,中介的人却跑了。

【防范方法】找中介时,先看对方是否有正规营业执照。正规中介机构除具有中介许可证之外,一般会将营业执照悬挂在大厅等显著位置。

陷阱二:骗取保证金培训费

有些用人单位常使用变相收费的手段让打工的学生预先交纳押金、保证金或者设置培训费、拍照费、保险费、手工材料费等变相收费项目收取费用,然后会以学生工作不负责、损坏了公司物品、影响了公司声誉等借口辞退他们,而押金等也就成了他们的囊中之物。

更有甚者,一些骗子公司或者中介公司在向应聘学生收取上述费用后,人去楼空逃之夭夭。

【防范方法】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一切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服装费、培训费等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更有可能涉及假招工等欺诈行为。所以,在找暑期工时应提高警惕,入职前遇到需要缴纳各种费用的行为都可能涉及违法。任何招聘单位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可拒交并举报。

陷阱三:暂扣证件控制求职者

很多学生在求职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企业或单位要求求职者填写个人资料,而且有的单位或企业要求求职者填写的个人资料特别详细,包括家庭住址、家长的姓名电话等,一些信息甚至已经涉及个人隐私。

还有的用人单位,为了更好地控制求职者,甚至会要求扣留求职者的学生证或身份证。

【防范方法】个人信息万不可随意泄露,个人的证件更是不可随意交给对方,甚至连身份证的复印件也不要轻易交出。如果在确定了入职后确实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时,可在复印件上写清用途,以免被用于不正当的途径。一旦发现提交的证件复印件被用于其他途径,应立即报警。

陷阱四:高薪诱惑实为传销

每年暑假期间,都常有媒体报出有大学生身陷传销组织的事件。所以,广大学生要对传销组织有足够的认识。

在网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公司以工作轻松、待遇高的名义将学生骗去外地,一旦得手便控制学生人身自由并洗脑,这些都属传销组织伎俩。

【防范方法】了解传销特征,不轻信“天上掉馅饼”,找工作时保持理性,勿盲目听信高薪工作。一旦陷入传销,应及时报警。

陷阱五:不签订劳动合同

一些学生认为暑期找工作也只是打零工,没必要签订书面合同,许多用人单位也乐得顺水推舟不签合同。

可是,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但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且求职者在遇到工伤、拖欠工资等纠纷时,也难以维护自身权益,成为受害者。

虽然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但也是可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的。

学生入职时可以要求与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及其他工作保障、伤害赔偿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打工学生必须年满16周岁,合同签订主体为本人,确认合同签署页为用工单位公章,并有单位代表签名。

【防范方法】《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九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学生在暑期打工,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伤害赔偿、劳动条件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陷阱六:不设底薪只赚提成

许多商家习惯于在暑假期间招聘学生做兼职业务员,但却宣称兼职业务员都没有底薪,根据按劳计酬赚取收入,所谓“做得多,自然提成就多”。

不少学生应聘后,虽然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但往往因为产品推销难度较高而成交寥寥,甚至无一成交,最终自己一分钱工资都拿不到。

【防范方法】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工资标准。学生在寻找兼职的过程中要注意,不要应聘“无底薪”的工作,如果碰到用人单位在支付报酬时以无底薪为由克扣工资时,应及时寻求劳动部门帮助。

陷阱七:骗取服装费体检费

有些用人单位以“统一定做服装、体检”等理由向应聘学生收取各种费用。往往,一些骗子公司或者中介公司在向应聘学生收取上述费用后便人去楼空。

【防范方法】劳动法规定,一切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服装费、培训费等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更有可能涉及假招工等欺诈行为。因此,学生暑期打工的时候应该要提高警惕。

提醒:被骗请及时报案

暑假是大学生打工的集中期,他们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因而也是相应法律纠纷产生的高发期。

黑龙江庆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振国律师指出,高中毕业生和大学生涉世未深,迈入社会一定要懂得自我保护。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兼职岗位。上岗前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主动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对报酬、支付办法、人身伤害赔付办法等细节要有明确规定,以便维权。

不能因为兼职时间短或者怕麻烦就不签协议。签订协议时,应认真阅读协议条款,警惕霸王条款和模糊信息。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暑期,学生到正规企业打工。

没有合同,也要注意保留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凭证。一旦发现雇用方有侵权、违约、强迫打工者从事违法行为等时,应立即向劳动部门或公安部门报案,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严格讲不同于正式就业。因此,在打工时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核实招聘单位主体资格,查验对方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是正规合法的企业单位,有条件的实地考察,以确定招聘单位是否名副其实。

其次,工作前要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

再次,正规的兼职招聘,用人单位无权收取任何费用和扣押相关证件,如果遇到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或扣押证件的,宁可放弃,也不可冒着风险求职。

通过中介介绍兼职,首先要查验其是否有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信息,同时一旦建立了中介关系,要签订书面协议,谨防落入陷阱。

在兼职时,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别是女生,结伴而行。

另外要端正心态,对于那些舒服又容易赚钱的招聘信息,要多打几个问号。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兼职招聘活动,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更好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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