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伟和园小区项目位于龙永路西侧,环湖路东侧,用地面积14.2310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83784平方米。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学伟和园小区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即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4日。
若周边居民、法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建设存在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凤分局提出召开该项目听证会的申请,龙凤分局将按照申请内容,于20日内组织召开听证会。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大庆市龙凤区龙凤大街38号龙凤区政府办公楼(大庆市自然资源局龙凤分局)
邮政编码:163300
申请听证电话:0459-6237009
业务咨询电话:0459-4671911
电子邮箱:lfghfj@163.com
注意事项
1、提交申请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内容包括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地址以及代表该法人或组织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姓名、年龄、职务和详细联系方法。
2、参加听证会时需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及证人到场作证;
3、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前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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