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热榜
楼盘热评榜
- 百湖花园5000元/㎡161条点评
- 绿城·御园5700元/㎡439条点评
- 爱莲堡花园二期4980元/㎡176条点评
- 4欣凤学城三期172条点评
- 5瀚城景苑171条点评
- 6大庆恒大御湖庄园629条点评
- 7御书苑174条点评
- 8汇宏悦澜湾159条点评
- 9华溪御景178条点评
- 10汇龙·玖玺首府178条点评
中国古代竟也有高房价、限购令、房奴、蜗居
提起现在的房价,相信很多人都会"望房兴叹"。 为了调控房价,也是接连出台"限购令"等诸多政策。其实,回望一下历史,在古代也一样有高房价、限购令,也有房奴、蜗居。 古代有趣的"限购令"我们从西汉说起,汉初,天下大定,百废待兴。统治者采取"轻瑶薄赋,休养生息"的政策,以求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因此,如何让老百姓"有房住"也就成为了当权者的难题。 于是朝廷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居民的宅基地由官府统一分配,一户家庭只能有一块宅基地。同时又出台了"限购令":其一,规定"受田宅,予人若卖宅,不得更受"。就是说你可以把分配给你的宅基卖掉,但是千万别妄想能再申请到其他宅基。其二,规定"不比其宅,勿许"。如果你想买房子可以,但是必须是 现在居住的地方。 较之汉初这么严格的"限购令",唐朝的限购政策温和了许多。唐代规定"天下诸郡,应已亲邻买卖。"意思是,要买卖房子可以,但是必须的先问过族人或亲邻同不同意,如果他们不答应,买卖也就行不通。 看到这里,其实我们发现——原来我们的先人们早就懂得限购了。 古代房价亦"坑爹"很多人受古装剧中深宅大院的影响,试想着若能穿越回古代买
大庆网2016-11-28
第四季度大庆高新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家庭资格公示
2016年第四季度大庆高新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家庭资格公示 根据《大庆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庆政办发〔2012〕15号)及《关于调整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庆政办发〔2010〕74号)文件精神,经对本辖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进行资格核准,现将核准情况以附件形式公示。 若对此公示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公示期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 联系电话:8019557 附件:开发区(2016年第四季度)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 大庆高新区房产管理 二○一六年11月二十三日
高新区城市管理局房产科2016-11-25
孩子 过程中 发生变化 可继续在原 就读直至毕业
网友"koukai1994"问政: 尊敬的市 局领导: 请问在孩子上 的过程当中,孩子父母的 和房屋产权发生变化了。孩子是继续在原 还是必须转学?谢谢。 市 局回复如下: 在 阶段您家的孩子可以继续在原 就读直至 毕业,也可以转学。如果需要转学请联系区 局。
大庆网2016-11-25
异地买房可提父母公积金 需同 并附产权比例
网友"北方"问政: 我是国企石化在职职工,公积金也没有用过,现在儿子在北京一家私企也有公积金,孩子 现在我这里没有迁出,准备在异地买房,问,可以用我的公积金吗?(1)可以提出吗?(2)可以贷款吗?以上两项需要异地哪些手续? 市公积金管理 回复如下: 您好!若异地购买的房产有您和子女的名字,且您和子女在同一 簿上,需标明产权比例,然后在产权比例范围内提取您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房屋 权证、全额不动产 、契税 。若异地购买的房产只有子女的名字,则不可以提取您的住房公积金。2、若异地购买的房产有您和子女的名字或者只有子女的名字,您的子女作为主贷人,属于异地职工在异地购房,不可以在大庆公积金管理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议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 咨询贷款业务。
大庆网2016-11-24
业主逾期拿到产权证怒了 开发商未协助办理被判赔款
花几十万元买一套楼房,如果不拿到产权证,心里总不托底,觉得这房子不是自己的。萨尔图区的王海名,由于没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拿到产权证,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结果开发商不但输了官司,还赔了款。 案情回顾 业主拿到产权证"怒了"2014年,王海名在我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套房子,买卖双方于2014年6月1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是31.4万元。 合同约定,开发商于2014年6月30日前交付房屋,房屋交付180日内,开发商协助王海名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2016年1月23日,王海名取得了该房屋的 权证,2016年3月21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因开发商未在房屋交付180日内给王海名办理产权证,王海名于2016年6月将开发商起诉至萨尔图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办理房屋 权证和国有土地证违约金23720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法庭审理 被告称自己只有到房产局备案的责任 庭审中,被告辩称,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只要合同不违反法律及公序良俗,法院不应简单判定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否则可能造成每个合同都需法院先行认定。 被告认为,产权证的办理是原告自己的
大庆网2016-11-24
大庆综合保税区可研报告通过评审
本报讯日前从大庆市商务局获悉,大庆综合保税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 评审,黑龙江省商务厅近期将启动联审程序,通过后将向国务院递交正式申建报告。 大庆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自去年6月启动该园区位于 高新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装备园,总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其中一期围网规划面积1.44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 9亿元。大庆综合保税区将依托大庆石油石化、装备制造、汽车等 产业,重点开展加工贸易、现代服务业与保税物流等产业,打造辐射周边、带动区域发展的重要平台,给企业带来免证、 、保税、退税等实惠,大庆市民也将买到更多质优价廉的境外商品。
国际商报2016-11-24
业主违规安装太阳能 物业擅自拆除被判赔
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在楼顶安装太阳能,却被物业公司擅自拆除,武先生将物业公司告上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房山法院依法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武先生5000元。 武先生诉称,2010年,其花6500元购买了一套太阳能设施,安装在住宅房顶空闲平台上。安装后的不到5个月期间内,物业公司从未提出过异议,但10月的一天中午,突然擅自派人将其拆除,导致设施报废。武先生认为物业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财产利益,要求赔偿损失6500元。 物业公司辩称,武先生在买房时签署过业主临时公约,公约规定不允许业主在公共面积上安装太阳能。经过多次沟未果才将其拆除。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认为武先生违规安装太阳能,在要求其拆除未果的情况下,理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擅自派员工将太阳能拆除,属侵权行为,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终,法院根据被损财产的使用期限和具体情况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5000元,并作出了以上判决。
大庆网2016-11-23
自作聪明“借名买房” 遭遇变故“房财两空”
购房人张某用同事王某的名字购买商品房一套,但出售时王某拒绝帮助办理过户手续。纠纷闹到法院,法院终判令该房屋归王某 。 购房人张某因不具有购房资格,便私下与他的同事王某达成口头协议,用王某的名字购买商品房一套,并用王某的名字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和房屋过户手续。后来,张某将房屋出售给刘某,刘某要求张某协助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却屡次遭拒。当刘某得知该房屋登记的 权人为王某时,就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的 权。在法院审理阶段,因张某不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为实际出资人,而房屋产权证及银行贷款凭证上的登记人均为王某,法院终判令该房屋归王某 。 张某就此事来到丰台区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但因不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为实际出资人,所以无法获得支持。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齐跃检察官介绍,近年来,随着国家房地产政策和各种调控措施的相继出台,商品房限购越来越严格,尤其是北京,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方面都越来越严格。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些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想钻法律的空子,想出了"借名买房"的点子,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纠纷。检察官提示,"借名买房"的风险对于出资方而言是出现纠纷后的房财两空,而作为被借名方
大庆网2016-11-23
买期房好还是买次新房好 告诉你该如何选择
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热点城市楼市火爆,新房的库存量不断地在降低。位于某二线城市的W近要买房,由于市场情况比较好,网上很多的楼盘处于待售状况,开盘时间和价格均待定,面临买房难的局面。 对于W来说,买新房得等,等价格、等开盘;而开盘后,能否如愿选到满意的户型和楼层,也不得而知;至于什么时候交房,会不会延期交房,更是不清楚;所有的一切都待定。市中心的老旧二手房,W不考虑,毕竟有些破,不符合年轻人的需求;次新房比较新,但又觉得税费高了,不划算。买房时,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人们通常纠结,到底是买期房好还是买次新房好? 一、什么是次新房? 次新房是指年代较新的二手房或空置房,一般是指竣工后房龄在5年之内的房屋。 二、次新房的优点 1、次新房相对于普通二手房更新,规划设计、房型户型、楼盘质量、小区环境更好;次新房房龄短,相对于普通的二手房,基本不需要担心买到凶宅。 2、次新房相对于期房,能够即买即住,不需要等交房,也不用担心延期交房;小区绿化、环境、配套等各方面都是现成的,物业好坏,房屋质量、居住体验如何,问问便知;期房则无法知道房屋的质量、物业好坏,另外,期房的规划可能会随时变更。 3、在一些以
大庆网2016-11-23
高层楼顶的使用权归谁?相关规定有哪些
关于高层楼顶的使用权的问题,相信不少人都有听过类似的事件纠纷。而现在如果买了高层的用户也会相当注意这个问题。那么高层楼顶的使用权归谁?相关规定有哪些呢? 高层楼顶的使用权归谁? 其实楼顶的屋面是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无论是谁,包括是房地产的开发商以及业主等人,任何人都对楼顶的屋面不享有专有权的,那么高层楼顶就是属于全体业主所共有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则无权擅自将楼顶屋面售给任何购房者。那么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又怎么维护业主的利益呢? 高层楼顶的使用权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相关规定 如果发生了使用楼顶屋面与相邻住户的纠纷的话,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则按照以下的方式来处理:如果商品房内有通向楼顶屋面的公共通道,那么顶层住户则不得妨碍楼内的其他业主经过公共通道而通往楼顶的屋面;若是没有通向楼顶的公共通道的,那么其他业主想从顶层住户室内通往楼顶屋面的,则必须经过顶层住户的同意。 建设部修改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其中的第六条也规定:所有人及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路、上下水等设施,应该共同合理地使用并且承担相应的义务责任;除非有另有的约定,否则任何一方
大庆网2016-11-22